寧夏新聞網訊(通訊員 王志飛)“根據縣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安排,請結合任務分工做好以下工作……若職務有變動,請將此卡移交下一任領導。”為進一步明確整改任務,逐級壓實整改責任,鹽池縣委巡察辦指導被巡察單位分級編制整改“提示卡”,推動各責任主體知責明責履責盡責,確保整改責任不缺位、整改工作不斷檔,反饋問題整改“清倉見底”。
鹽池縣委巡察辦緊盯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,牢牢牽住巡察整改“牛鼻子”,把壓實“第一責任人”責任作為推動整改全面落實的著力點。創新分類印制《黨委(黨組)書記巡察問題整改提示卡》《黨委(黨組)班子成員巡察問題整改提示卡》,以卡片形式載明巡察整改責任、巡察整改內容和巡察整改時限,明晰被巡察黨組織整改主體責任、“一把手”整改“第一責任人”責任,督促“一把手”及時召開黨委(黨組)會議,統籌安排整改工作,做實做細整改措施制定、重點難點問題領辦、“一方案一報告”審核等工作,并對整改不力人員及時約談問責,有效傳導壓力、激發動力,高效推進被巡察黨組織整改工作。
與此同時,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機制,提示卡明確要求“班子成員要認真履行‘一崗雙責’,從自身改起,推動職責范圍內巡察整改任務落到實處”,促使各班子成員把巡察整改作為分內之事、應盡之責,通過直接抓、親自抓,切實推動職責范圍內的問題真正整改到位,通過與業務科室、行業部門的聯動協調,做到將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與業務工作同安排、同部署、同檢查、同落實,合力解決整改問題,整改完成后,整改資料實行“聯審簽字”責任制,形成整改工作閉環,做深做實巡察“后半篇文章”。
被巡察單位內設機構既是貫徹落實巡察整改任務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也是各項整改措施的具體落實者。鹽池縣委巡察辦督促各被巡察單位結合自身職責職能,細化整改工作任務分工,建立科室級整改提示卡和問題銷號臺賬,對能及時整改的問題,立即整改,對需要建立長效機制的整改問題,常態化跟蹤問效,一抓到底,同時要針對反饋問題舉一反三、建章立制,不斷鞏固拓展整改成效,切實發揮巡察監督保障執行、促進完善發展作用。